內蒙古是我國最早成立的民族自治區,呼倫貝爾是全國唯一擁有三個少數民族自治旗的地級市。新中國成立初期,在中國共產黨的堅強領導下,呼倫貝爾全面貫徹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深入推進社會改革與民生建設,推動各民族在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等方面全方位交往交流交融,為新時代全方位建設模范自治區、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積累了寶貴歷史經驗。
堅持黨的領導,筑牢政治根基。只有中國共產黨才能實現中華民族的大團結,只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才能凝聚各民族、發展各民族、繁榮各民族。從1922年中國共產黨第二次全國代表大會初步提出民族平等原則,到1984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頒布實施,再到十四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表決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黨的民族政策始終堅持在繼承中發展、在發展中創新,既一脈相承又與時俱進,為我國民族團結進步事業不斷向前發展提供了根本遵循。新中國成立后,黨的民族政策在呼倫貝爾全面落地生根。1951年,新中國第一個少數民族自治旗——鄂倫春自治旗成立;1958年,鄂溫克族自治旗、莫力達瓦達斡爾族自治旗相繼成立,地方先后成立了12個民族鄉(蘇木),形成了“自治區—自治旗—民族鄉”三級民族區域自治體系。這一制度的建立,保障了少數民族當家作主、管理本民族內部事務的權利。歷史實踐深刻表明,中國共產黨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是保證各民族永久團結的基石。必須始終堅持黨對民族工作的全面領導,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解決民族問題的正確道路,把黨的領導貫穿民族工作全過程各方面,確保民族工作始終沿著正確方向前進。
推動共同發展,夯實物質基礎。新中國成立后,國家大力發展工業、農牧業、交通與商貿,興建了一批與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工業企業,形成了從原材料供應到生產加工、再到市場銷售的全鏈條合作模式。通過國家號召,吸引大批轉業官兵、知識分子、技術工人等奔赴呼倫貝爾參與建設。各族群眾在艱苦的環境下團結協作、共同奮斗,增進了友誼,改善了生活,讓“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誰也離不開誰”的中華民族命運共同體理念在潛移默化中生根發芽、開花結果。發展是解決民族地區各種問題的總鑰匙。必須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推動高質量發展,讓各族群眾在共同邁向現代化的進程中,不斷夯實中華民族共同體的物質基礎。
促進文化互鑒,凝聚精神力量。新中國成立后,黨和政府在呼倫貝爾大力開展掃盲運動,不斷夯實各民族溝通交融基礎。各族群眾在日常生活中,廣泛參與彼此的民俗活動,在飲食、服飾、藝術等領域,各民族文化相互借鑒、交融共生,讓交往交流交融的精神紐帶愈發堅韌。文化認同是最深層次的認同,必須牢牢把握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這條主線,推動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引導各民族文化在交往交流交融中互學互鑒,進一步增強各族群眾對中華文化的認同感和對中華民族大家庭的歸屬感。
聚焦民生改善,夯實社會基石。新中國成立初期,呼倫貝爾不斷推進醫療衛生、教育等公共服務設施建設,持續改善各族群眾生產生活條件,推動各民族在日常生產生活中密切往來、頻繁互動。各民族共同團結奮斗,共同繁榮發展,在朝夕相處中增進了解、加深信任,為交往交流交融注入了源源不斷的內生動力。黨和國家在呼倫貝爾重點布局發展煤炭、森工、機械、紡織、皮革、食品加工等產業。當地黨委、政府陸續創辦工農速成中學、專業技術學校、師范專科學校等,惠及廣大勞動人民子弟入學就讀。世代生活在大興安嶺密林深處的鄂倫春族群眾,在實現當家作主、生活水平穩步提升后,超八成青壯年實現掃盲脫盲。國家同步在呼倫貝爾大力興建醫院、文化站等公共服務設施,推動發展成果由各族群眾共建共享,有效增進各民族情誼、拉近心理距離,持續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助推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走深走實。民生連著民心,民心凝聚民力。新時代新征程,必須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用心用情解決各族群眾急難愁盼問題,持續健全基本公共服務體系,推動各民族在空間、文化、經濟、社會、心理等層面全方位嵌入。
強化法治保障,健全長效機制。《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頒布實施以來,呼倫貝爾持續推進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法治化建設,出臺一系列配套法規政策,推動民族工作步入法治化軌道。法治是維護民族團結、增進民族和睦的重要基石。新時代新征程,要堅持以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治理民族事務,全面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等法律法規,完善民族工作制度規范體系,以法治護航民族團結。始終把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貫穿法治建設全過程、納入法治軌道、融入制度設計,推動民族工作常態化長效化。
站在新的歷史起點上,我們要從奮斗歷程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始終以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和改進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為根本遵循,有形有感有效推進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各項工作,持續鞏固和發展民族團結大局,精心呵護好模范自治區崇高榮譽,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匯聚磅礴力量。
(作者:王學勤 李曉玲,分別系呼倫貝爾學院旅游地理與歷史文化學院教授,呼倫貝爾學院文學院副院長、教授)
審稿主任:奧妮莎 章穎慧
審稿總編:楊永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