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李榮浩與單依純之間的版權風波引發熱議。單依純發文致歉,李榮浩也明確表態,自己維權并非為了索賠,而是為了守住原創應有的尊重。眼下,這場風波雖然暫時平息,但它再次把內娛長期存在的版權頑疾推到聚光燈下:對版權的輕視,到底還要延續多久?
這些年,每逢類似事件,總有人習慣以“都是同行”“不過唱了一首歌”為其開脫,把本該嚴肅討論的版權問題,消解成人情往來和圈內默契。可事實是,一首歌曲從作詞、作曲到編曲完成,背后凝結的是創作者大量的時間、精力與專業勞動,版權正是作品最核心的價值所在,理應得到法律和行業規則的雙重保障。商業演唱會本質上是盈利活動,未經授權演唱他人作品,說到底就是在沒有付出成本的前提下,使用別人的智力成果獲取收益。李榮浩此次公開發聲,并非小題大做,而是在為原創爭取最起碼的尊重。
比個案更值得警惕的是,一些藝人及其團隊對版權問題的漠視,早已不是偶發現象。似乎只要沒有直接抄襲,只要事后道歉誠懇,未經授權翻唱、擅自改編就都可以輕輕帶過。于是,“團隊溝通不到位”“流程上出了問題”成了最常見的解釋,責任被層層稀釋,藝人借此保全自身。但舞臺表演并非無主之地,作為最終呈現者,藝人理應對演出內容承擔應有責任。公眾人物享受了流量紅利和舞臺光環,更應當遵守最基本的職業操守,而不是在規則面前選擇性失明。
李榮浩這次強硬發聲,傳遞出的正是對侵權行為不能含糊的態度;單依純的致歉,也不應只停留在個體層面,而應成為整個行業重新審視版權意識的一次契機。健康的樂壇生態,從來不是靠彼此遷就維系,而是靠對原創規則的共同敬畏。
說到底,只有讓侵權真正付出代價,讓守規矩的人得到應有尊重,讓版權意識成為行業自覺,華語樂壇才有可能擺脫浮躁與僥幸,走向更成熟的發展軌道。否則,今天圍繞《李白》的這場風波,恐怕不會是終點,而只是更多原創被輕慢、被消耗的一個縮影。(文/張倩)
審稿主任:奧妮莎 章穎慧
審稿總編:楊永利





